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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