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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回复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新能科"、"上 市公司")的委托,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恒泰长财证券")担任海新能科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13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 函》")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重组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 并出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