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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0311Surfilter(300311)2023-12-10 08:3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任子行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