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光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6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6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