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 则 5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南大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