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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2023年12月)
300346NATA OPTO-ELECT(300346)2023-12-01 10:22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 | | 报告按时披露 ,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告的董 | 期报告按时披露 ,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董 | | 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 | 事会审议未通过或者因故无法形成有关董事会 | | 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 | 决议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 | 和存在的风险,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 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 | 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