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且不会新 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3K 3K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 17-1-12 张永言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英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