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英证券")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及是否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空调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其零 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之"汽车制造业(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