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行为的说明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2、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 考审阅机构; 4、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 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