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乐歌股 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 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 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 凭证、国债逆回购、低风险资管产品等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