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一)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