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一)交易目的 为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 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 具体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在任意时点不 超过 3,000 万美元,任意时点累计合约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上述额度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 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布伦特原油、燃料油、沥青 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 (四)资金来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阶 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