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终 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以下合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汇创达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