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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300910Richful(300910)2023-10-23 13: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 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瑞丰新材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 化资金布局,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 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 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