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79号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辉安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鉴证报告第 1 页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恒辉安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