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浦敏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浦敏敏) 2、2023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大会 7 次,本人因任职时间 原因,未能参加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始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权。2023 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因任职时间原因,未能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因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