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久祺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994JOY KIE(300994)2024-04-21 07:42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