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