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程贵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继平先生、贾 延军先生、李战军先生、于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广海先生为公司总工 程师;聘任陈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贵华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 董事长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程贵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