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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逸豪新 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6.6667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3.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10,588.24 万元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