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 者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该子公司或者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