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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 求,对鑫磊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 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