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儒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 回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