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 代表监事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第四条 监事应当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