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8月5日14 点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裕民大街甲 6 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 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4日 15:00至2024年8月5日 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148,69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66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根据中国证券 致: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