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发表 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收购新疆天足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