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汇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 荐机构"或"本机构")担任博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负责博汇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项 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