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4月)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