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发股份:松发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专业服务行为的情况具体 如下: 1、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 2、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审计 机构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4、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 产审计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 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