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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的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特殊说明,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中具有以下含义: | 浙江力诺/公司/上市 | 指 |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修 | 指 |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 2022 | | 订稿)》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