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600622) - 2013 Q4 - 年度财报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622 2013 年年度报告 (修订版) 2014 年 4 月 重要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钱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阎德松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金红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 第一节 | 释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