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海顺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 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