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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300490HNAC(300490)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