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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490HNAC(300490)2025-04-20 07:56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致: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的委托,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