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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4月制定)
CFGCCFGC(SZ:000055)2025-04-21 11:1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制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会批准设立,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