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6881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 勉义务,审慎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