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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6881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117SNSW(688117)2025-04-24 15:41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定期会议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做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成都圣诺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