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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301316HYD(301316)2025-05-19 12:3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等 5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 67.91%股份。交易对方中刘纪桃、郑雨笛、郑 云扬、厦门融昱佳智投资合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