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60365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3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晓纯律师、田月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