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五月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1 第1条 为规范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3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4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5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 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