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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6886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宗旨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要, 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