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6886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