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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688663) -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风光"或"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 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 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 组"),负责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董事长任 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任副 组长,领导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 财务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工作组反 应情况,以便领导工作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于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 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 工作职责如下: (三)财务部应督促财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