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文科股份: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085 号 致: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佛山新城天虹路 46 号 信保广场 1 号楼 29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