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扬杰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交易对 方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就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 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 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二、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与交易 对方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五、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