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 能,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