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 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其他 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 的报告、传递。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资产、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