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除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177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除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74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 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