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减值计算不准确!动力源被责令整改 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胡一元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 京证监局决定对动力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胡一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 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动力源存在以下问题: 4月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采取责令改正、 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一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上传签收单据不及时,公司部分产品已于年末验收但于次年确认收入;未能恰当 识别CIF、CFR模式下运输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导致营业收入和成本下细分项目和类别不准确。 二是减值计提不准确。未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利用"迁徙率"等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未充分考虑其与 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个别应收账款坏账单项计提不充分;部分存货库龄不准确,导致跌价 准确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