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 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 证上审(再融资)〔2025〕63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公司按照《意见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 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 ...